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崇明生化制品厂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087797万元,罚款7.500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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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总处〔2022〕322022000003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 单位 | 名称 | 上海崇明生化制品厂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230000042343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陶德明 |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087797万元,罚款7.5000万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2-10 |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