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开第1期广告合同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 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根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惠湾市监西处字〔2021〕84号 | 深圳市辉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布违法广告案 | 深圳市辉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1440300MA5DLWGA3M | 刘红垒 | 发布违法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主动 履行 | 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2021/7/2 |
2 | 惠湾市监西处字〔2021〕66号 | 惠州市耀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 惠州市耀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91441300595840526R | 连鑫 | 发布违法广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 | 主动 履行 | 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2021/6/7 |
3 | 惠湾市监西处罚〔2021〕145号 | 万达儿童娱乐(霍尔果斯)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以店堂告示形式排除消费者提出更换退货权利案 | 万达儿童娱乐(霍尔果斯)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91441300MA4X24P48D | 张春远 | 以店堂告示形式排除消费者提出更换退货权利 | 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 | 主动 履行 | 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202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