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辽宁】抚顺市新星工业气体厂被罚款2万元

2022-01-28 14:37: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抚顺市新星工业气体厂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活动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_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部门: 特种设备执法科 填报日期:2022年1月26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信息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种类

做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辽抚市监处罚〔202215

抚顺市新星工业气体厂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活动案

社会信用代码:91210411699449900K

投资人: 赵胜强                          

身份证件号码:211202198003260036  

抚顺市新星工业气体厂涉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活动,该批气瓶共计38只,是抚顺市新星工业气体厂从2019年至202111月间分期充装供给抚顺新安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气瓶,其中有23只充装时已超检验有效期(氧气10只、氩气5只、二氧化碳1只、混合气7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

罚款2万元人民币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8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查处生产销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冬 ...

  • 无锡“质”造闪耀冰雪赛场

  • 2022年深圳迎春花市正式开启

  • 甘肃甘州:春节临近年味浓 彩灯璀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