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四川省阆中市这家店销售的腌腊制品不合格,别买!

2022-01-21 17:04: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龚志伟)近期,四川省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春雷行动2022”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中,对辖区腊肉、香肠、腊猪耳朵等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长安农贸市场罗某销售的腊猪耳朵经送相关检验机构检验,发现其亚硝酸盐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腌腊制品在加工制作时,允许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但该批腊猪耳朵的亚硝酸盐含量远超国家标准。收到检验报告后,该局第一时间扣押尚未售出的腊猪耳朵3.18kg,要求商家对售出的产品进行召回,并对相关产品进行了溯源调查。

image.png

image.png

该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罗某销售的腊猪耳朵是从阆中市第二集贸市场刘某处购进。刘某系小作坊式生产,在使用亚硝酸盐过程中未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添加,加之腊猪耳朵肉薄,腌制时间过长,导致该批腊猪耳朵亚硝酸盐含量超标,造成该产品不合格。该局分别对罗某、刘某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腌腊制品时,应查看销售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等合法证件,同时要查看所售商品的检验报告,进一步查验产品是否合格,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同时索要购买商品的相关凭证,确保所购买的产品合格、放心。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校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加油 ...

  • 重庆梁平:打姜窝 种生姜 助增收

  •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 ...

  • 过节不打烊! 看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