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市监综处罚〔2021〕3号),涉及市中区老房水产店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作虚假宣传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经营者姓名 | 违法企业地址 | 违法企业营业执照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1〕3号
| 市中区老房水产店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作虚假宣传案 | 市中区老房水产店(经营者:房泽民) | 房泽民 | 济南市市中区建宁路海鲜市场地下一层9排304-30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103MA3T174P3W | 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作虚假宣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2.25元; 2.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44.50元,罚没款合计66.75元。 | 已履行 |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