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三起质量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安庆市开发区庆丰道路设施经营部、安庆市开发区宏安消防器材经营部、安庆市开发区润安劳保用品经营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开罚字〔2021〕511号 | 安庆市开发区庆丰道路设施经营部 | 92340800MA2UTFW6X8 | 陈美红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14日 | |
2 | 庆市监开罚字〔2021〕512号 | 安庆市开发区宏安消防器材经营部 | 92340800MA2URMPX4R | 王春莲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14日 | |
3 | 庆市监开罚字〔2021〕513号 | 安庆市开发区润安劳保用品经营部 | 92340800MA2UMY4L83 | 周士敏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