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浙江省仙居县市场监管局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第一期)

2021-12-22 14:14: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严厉打击违法广告现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近日,浙江省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第一批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仙居县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案件

当事人在承接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发布业务时,未向该门诊部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等相关资料,就为其制作、安装、发布医疗广告,构成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规定,2021年3月仙居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没款29000元的行政处罚。

仙居县某某时尚家居用品店发布迷信内容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阿里巴巴1688网店内销售的“创意金属铃铛风铃挂饰”宣称具有“太极八卦驱邪降幅 镇宅之宝 阴阳相合 相生相克具有镇宅 化煞 改运之功效”等相关内容,构成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规定,2021年9月仙居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仙居某某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微信公众号“仙居邦尔医院”发布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构成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存在以引人误解的内容(即患者老杨手术案例非当事人案例)误导消费者的情形,构成发布以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规定,2021年9月仙居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仙居县某某食品厂发布使用“最佳”用语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生产并销售的“馒干松”产品,在其外包装标注“吃法:直接开袋干吃,是胃溃疡患者的最佳食品!”等内容。当事人销售的食品馒干松广告使用“最佳”用语,属于违反广告法的行为。根据规定,2021年3月仙居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位商家依法经商,诚信宣传。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来源:仙居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青岛港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创新应用前 ...

  • 上海松江区真抓实干推动区域高质量发 ...

  • 广东省清远磁浮旅游专线银盏特大桥的 ...

  • “中国天眼”全景

  • 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局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