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9日,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140号。涉及来宾市中医医院价格违法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救济途径 |
1 | 来市监处字〔2021〕67号 | 来宾市中医医院价格违法案 | 来宾市中医医院 | 黄启勇 | 当事人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未清退的违法收入119866.41元; 2.罚款111524.86元; 以上罚款合计231391.27元。 | 主动履行,期限:2021年12月20日 |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 60日内向来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