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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长市市场监管局:2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被要求限期整改

2021-12-01 17:02: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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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11月份药械流通监督检查月报表。其中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2家,限期整改企业2家。具体信息如下:

限期整改企业2家
序号企业名称检查类别检查日期现场检查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
1安徽省天长市千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千秋大药房连锁店日常检查2021.11.03王文明、李华、冯志刚、江涛1.质量管理部门未能有效指导质量管理工作,未能有效开展药事服务。未定期审核、修订质量管理制度。验证报告未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2.部分岗位培训效果不佳,未能将专管药品和冷藏药品管理内容纳入培训,未能评估培训效果。3.验收员对验收管理的相关规定不熟悉。4.部分时候阴凉库房温度超标未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2天长市宜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日常检查2021.11.02王文明、李华、冯志刚、江涛1.质量管理部门未对门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指导,药事服务不能有效开展。未能按规定定期审核、修订质量管理文件。2.部分岗位培训效果不佳,未能将专管药品管理、冷链药品管理纳入培训,未能对培训效果评价。3.部分阴凉库房温度超标不能及时采取措施。药品堆放较拥挤。4.企业发起的药品召回文件要求下发召回通知书。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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