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30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鄂药监黄冈药处罚〔2021〕5 号 | 生产、销售劣药“白鲜皮”案
| 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 | 陈志刚
| 91421125698000677N | 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5日生产的白鲜皮,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为劣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以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三)款、《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 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认定指导意见》第十、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2021年11月22日 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