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甘肃省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定西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1年11月)》,涉及临洮县洮河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被容器污染的包装饮用水案。
定西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11月12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有效证件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定市监处罚〔2021〕24号 | 临洮县洮河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被容器污染的包装饮用水案 | 临洮县洮河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4MA73AWBT1Q | 师惠珍 | 622427196311180069 | 临洮县洮河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被容器污染的饮用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被容器污染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临洮县洮河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被容器污染的饮用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79元;2.罚款人民币25000元。 | 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本处罚决定书,携带《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款。 |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