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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无照经营提供场所?处罚!

2021-11-18 12:30: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无照经营?处罚!那为无照经营提供场所呢?也处罚!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霞客分局查处一起无照经营案件,对经营者和房东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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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产业政策和土地规划等限制,部分行业和区域无法办理营业执照。部分经营者抱有侥幸心理,未办理营业执照就开展经营活动。而部分房东利益至上,收取租金后不管不问,不查验租房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就将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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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在无照经营案件查办过程中,受证据要求高、取证难度大等因素困扰,鲜有对“为无照经营提供场所的房东”进行处罚。

在本次案件查处过程中,分局办案人员多方面、多角度开展调查,取得了其他租房经营者的证词、租房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最终对经营者和房东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经营者在处罚之后也已经提交申请,取得了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依法出租经营场所,不要一租了事,要主动查验承租人是否取得营业执照,不得为无照经营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来源:江阴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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