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1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霍红伟:
本局于2021年10月8日对你作出《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盐市监处字[2021]528号),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故依法进行公告。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告期限为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附件:《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盐市监处字[2021]528号).pdf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