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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抗压强度不合格预拌混凝土 江西萍乡市一家企业被处罚

2021-09-29 10:11: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江西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五),涉及江西省萍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萍乡市鑫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预拌混凝土案。

当事人萍乡市鑫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在萍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中,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抗压强度。

经调查:当事人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计生产了75.5m³ ,生产成本价格为371.29元/m³ ,销售价格为384元/m³。产品已全部销售,并全部浇注到项目施工地,无法追回。涉案货值共计28992元,违法所得959.6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预拌混凝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预拌混凝土;2.处以货值金额3倍罚款86976元,没收违法所得959.6元,两项合计87935.6元。

混凝土强度不合格造成的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结构承载能力下降,使用年限降低,抗渗、抗冻性能及耐久性下降。建筑原材料质量关乎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涉及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为保障民生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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