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江西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五),涉及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贵溪市金翔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案。
2021年8月12日,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贵溪市金翔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使用相关特种设备,处1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7月8日,该局执法人员到贵溪市金翔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开发的金翔大江山项目工程中6栋、7栋各有两部电梯正在使用,该公司现场不能提供以上4台电梯的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经调查,该公司以上4台电梯于2020年8月8日购进,因电梯安装公司申请检验时有几处问题需整改,所以一直没有检验完成并取得合格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也未办理。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贵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电梯是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的一种,国家对特种设备管理具有严格的规范要求,电梯如果不经过专业机构的监督检验,就不能确保达到正常运行的技术指标,一旦存在安全隐患,将对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的危害。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化安装监督检验,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