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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夏恒和医药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1年 第76号)

2021-09-18 15:19: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宁夏恒和医药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1年 第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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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夏恒和医药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1年 第76号)

2021年9月13日至9月14日,我局组织对宁夏恒和医药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存在药品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并对该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违法事实

暂停销售期限

宁夏恒和医药有限公司

宁AA9510143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3-2011室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自即日起至完成整改并经复查符合规定为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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