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市监综特罚字〔2021〕6号),涉及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地址 | 违法企业营业执照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济市中)市监综特罚字〔2021〕6号
| 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 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负责人:李竹训 | 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道付家庄工业园华达路一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560765503M
| 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 2.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 | 已履行 |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