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类信息(市监食罚字【2021】70号),涉及市中区小谭锅火锅店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济市中)市监食罚字【2021】70号 | 市中区小谭锅火锅店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行政处罚 | 市中区小谭锅火锅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152元整;罚款5000元整。 | 92370103MA3EMMXW7D | 徐承渠 | 2021年9月3日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