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十八期行政处罚信息(滑市监罚字〔2021〕241号),涉及滑县滑州大药房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公开链接 |
1 | 滑县滑州大药房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滑市监罚字〔2021〕241号 | 滑县滑州大药房 | 91410526MA45CQCL37 | 秦祥北 |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3.没收违法所得87元;4.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 主动履行 2021年9月7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