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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发布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42、0045号处罚决定书

2021-09-07 16:42: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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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6日,天津海关网站发布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42、0045号处罚决定书。

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42、004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北京金兆博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911101127861657116董召坡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45号申报不实2020年11月20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钢结构配件-剪力支撑 1票,报关单号021720200000391547,申报商品编号7308900000,出口退税率13%,申报总价为 220578.82美元。经当事人自查发现,该票货物实际总价为20578.82美元,申报与实际不符,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罚款罚款人民币0.52万元0.52万元
2021/9/2天津东疆海关111000006940853192
天津泰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1120118MA074XQT8C史永喜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42号违法进境固体废物2020年12月31日,当事人代理杜国玉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聚乙烯PE板78090千克,报关单号020220201000257315,申报总价60910.2美元。经查,实货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影响国家进出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罚款罚款人民币1万元1万元
2021/9/1天津东疆海关111000006940853192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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