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6日,天津海关网站发布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42、0045号处罚决定书。
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42、004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北京金兆博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 | 911101127861657116 | 董召坡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45号 | 申报不实 | 2020年11月20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钢结构配件-剪力支撑 1票,报关单号021720200000391547,申报商品编号7308900000,出口退税率13%,申报总价为 220578.82美元。经当事人自查发现,该票货物实际总价为20578.82美元,申报与实际不符,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0.52万元 | 0.52万元 | 2021/9/2 | 天津东疆海关 | 111000006940853192 | |
天津泰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1120118MA074XQT8C | 史永喜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42号 | 违法进境固体废物 | 2020年12月31日,当事人代理杜国玉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聚乙烯PE板78090千克,报关单号020220201000257315,申报总价60910.2美元。经查,实货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影响国家进出境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万元 | 1万元 | 2021/9/1 | 天津东疆海关 | 111000006940853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