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大鹏海关发布关于惠州市云凯服饰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鹏关缉违字〔2021〕0060号)。
惠州市云凯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陈云海
2021年04月18日,当事人委托深圳市泰昌报关服务有限公司持报关单 :531620210160727026/531620210160726999,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报关单 531620210160727026项下申报:(1)女装上衣/针织|上衣|女式|棉制|上衣|无牌,商品编号 6104320000,数量:6748件;(2)女装裤/针织|裤|女式|棉制|无牌|无货号,商品编号 6104620090,数量:7292条;2、报关单531620210160726999项下申报:女装裙/针织|裙子|女式 |棉制|无牌|无货号(6104420000)13980件。2021年04月23日,经大鹏海关查验四科查验,1、报 关单531620210160727026项下实际出口货物:(1)女装上衣/梭织|DIFFERENT牌|化纤制 ,商品编码编号6204330000,数量:5248件;(2)女装上衣/针织|上衣|女式|化纤制 |DIFFERENT牌|无货号,商品编号6104330000,数量:900件;(3)女装裤/梭织|尼龙+人造 丝+弹性纤维制|DIFFERENT牌,商品编号6204630000,数量:3720条;(4)女装裤/针织|裤 |女式|尼龙+人造丝+弹性纤维制|DIFFERENT牌|无货号,商品编号6104630090,数量 :3172件;2、报关单531620210160726999项下实际出口货物:(1)女装裙/化纤梭织裙 |DIFFERENT牌,商品编号62,04530090,数量:2520件;(2)女装裙/梭织|裙子|女式|棉制 |DIFFERENT牌|无货号,商品编号6204520000,数量:720件; (3)女装裙/梭织|裙子|女式|粘 胶制|DIFFERENT牌|无货号,商品编号6204440090,数量:2160件;(4)T恤/EXCEED牌,商品 编号6109100021,数量:730件;(5)男式西服套装/EXCEED牌,商品编号6203120090,288件,案值为人民币126.974万元。
以上行为有《检查(查验)记录表》、当事人陈述报告、报关单证等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3.2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