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类信息(济市中市监广处字〔2021〕7号),涉及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 姓名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济市中市监广处字〔2021〕7号 | 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 罚款 | 2021年7月8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投诉,称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美团平台上注册、认证的账号-“韩氏整形美容医院”发布有违法医疗广告。我局执法人员经登录美团平台对被举报人的账号进行检查,发现举报属实。 | 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应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处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0000元。 |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0000元。 | 91370103MA3CEY3YXQ | 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24日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