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查处涉及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物品质量、民生领域价格、疫情相关广告、侵犯防疫物品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近日公布了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1年7月13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检查中,对赵某租赁的位于同里镇屯村北联村(8)堰浜民房内的一间冷库进行现场检查,查见冷库内存放了2箱肉类(牛百叶)。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牛百叶的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货物第三方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肉类进行查封。目前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
2021年8月11日,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对南门市场周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执法人员在南门市场1-23门店冷库发现了美国产的鸡爪、西班牙产的猪肉排,但经营者无法出具货品的核酸检测报告、检疫单、消毒证明,而且未将货品信息上传到江苏冷链平台。根据防疫要求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这些货品进行了查封,并在其冷库门上贴上封条,目前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
2021年3月8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源线索,对苏州嘉宝利日用品有限公司及其“1688”网络销售平台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未取得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及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条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1年8月7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防疫通告规定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防疫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刘某某位于常熟市珠江路集贸市场的经营摊位在从事活禽交易。当事人将活鸡、活鸭和活鸽子隐藏在其经营场所内的房间里并上锁躲避检查,经现场清点还未宰杀的活禽共计122只。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全市活禽交易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5号)文件,常熟市目前仍处于暂停活禽交易期间。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目前已立案调查。
案例五
常熟市可美绗服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KM17595”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经检验,过滤效率(盐性介质)项目不符合GB/T32610-2016标准规定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案批次共计60000只。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立案调查。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市场秩序,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做到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经营。
(来源:苏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