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16日,南宁海关网站发布梧州海关关于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关注册信息失实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梧州海关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报送表 填表时间: 2021年8月12日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梧关缉违字〔2021〕0011号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 |
案件名称 | 2021.08.04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关注册信息失实案 |
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 企业名称: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和理由 | 2021年7月20日,梧州海关对当事人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核查发现,当事人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将法定代表人由余向东变更为余潜。截止梧州海关对当事人核查之日,当事人都未向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30日内,凭变更证明文书等相关材料向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当事人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
处罚结果 | 对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予以警告 |
救济渠道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
其他信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