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梧州海关关于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关注册信息失实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1-08-16 17:06: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1629099826(1).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16日,南宁海关网站发布梧州海关关于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关注册信息失实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梧州海关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报送表 

 填表时间: 2021年8月1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梧关缉违字〔2021〕0011号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

案件名称

2021.08.04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关注册信息失实案

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名称: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08MA5NM9DA6G
法定代表人姓名:余潜

违法事实和理由

2021年7月20日,梧州海关对当事人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核查发现,当事人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将法定代表人由余向东变更为余潜。截止梧州海关对当事人核查之日,当事人都未向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30日内,凭变更证明文书等相关材料向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当事人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处罚结果

对梧州三杰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予以警告

救济渠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其他信息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黔西:网络直播助力百香果销售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勇当高质量 ...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王范乡进入韭花采 ...

  • 浙江舟山“唐鸿”号滚装船准时靠上招 ...

  • 乌蒙山最好的威宁火腿怎么炼就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