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提升反垄断合规建设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垄断行为发生,为贵州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让“鼓励竞争、反对垄断”的观念深入人心,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近期解读了一批反垄断典型案例,以下为一起典型的协会组织垄断案例。
众所周知,保险业是市场化行业,各保险公司之间存在自由而充分的竞争。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推动产品销售、维护行业利益、实现信息交流等作用。保险行业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保险企业限定保险费率的行为必然侵害消费者利益。
然而近期,某省保险行业协会竟组织各财险公司多次集体开会、磋商,形成《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从而限定汽车保险费率的折扣幅度。还通过组织自律检查、处罚违约行为等方式,推动当地各财险公司实施自律公约。
得知此情况,反垄断执法机构对领导、组织、推动财险公司从事垄断行为的保险行业协会依法给予法定最高50万元的罚款。对达成并实施固定价格垄断协议,但责任和情节较轻的各财险公司分别按上一年度商业车险销售额1%的比例实施共计1.1亿元罚款。
据了解,本案中的行业协会不仅没能发挥其积极作用,还组织经营者订立垄断协议,固定保险费率折扣幅度,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竞争。一旦价格被固定,价格的激励功能将无法发挥作用,生产因素很难被合理分配,继而劣质企业及产品或服务也不会被市场所淘汰。
如果市场失去了配置资源的功能,那成员企业将不再有动力去优化产品与服务,也不再有动力去改进技术、提升管理水平。此外,非会员企业在竞争中也势必受到影响,可能被限制甚至排挤出市场。因此,对这类行业协会组织达成并实施垄断的行为,需要加大处理力度,使各个企业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中不断发展。(来源:贵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