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以来,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和省局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了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级聚焦导向监管,严厉打击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开展商业牟利活动和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低俗、庸俗、媚俗等各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有力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魅飞设舞包装有限公司借“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营销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营销推广定制业务,将带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的商品(茶杯礼盒、笔记本等)在中国西部国际广告节上进行展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1年5月,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00000元。
2. 成都市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邛崃市议鑫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制作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某公司制作的产品广告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1年3月,邛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50000元。
3. 德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德阳中康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散发宣传册发布含有色情文字和图像内容的医疗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21年4月,德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没款102400元。
4. 广元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元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借“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营销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及“爱我中华、重上井冈山 产品理念 为庆祝2021年中国建党100周年特别策划团队活动 会员立减200元”“红色韶山 建党100周年特别活动 赠送598元大礼包”等内容的旅游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1年6月,广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0000元。
5. 内江市资中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资中县江右陶瓷店借“建党100周年”违法商业营销案
当事人自行设计、委托广告公司制作的经营场所招牌上,含有“建党100周年礼品—独家定制”等字样,招牌上的陶瓷制品图案含有中国共产党党徽、“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等图文,同时当事人店内销售商品擅自使用了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近似的文字图形组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等规定。2021年4月,资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0000元。
6. 南充市蓬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顺庆区锐创广告经营部设计制作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某公司设计制作的宣传广告使用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1年4月,蓬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没款20389元。
7. 达州市万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万源市龙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分别在其楼盘项目工地和接待中心发布含有“不论河东河西我要中央宝地 不管东风西风我始终占上风 房子上风上水人生顺风顺水 龙顶西岸中央宝地”“多条公交线路抵达全城,3分钟可以到达火车站,5分钟可以到达老城商圈”等内容的楼盘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的规定。2021年1月,万源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0元。
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示各类市场主体和有关单位,开展商业营销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营销宣传行为。同时,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积极通过“12315”平台举报身边的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共同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供稿:四川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