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滨海机场海关关于天津乾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

2021-06-25 14:54: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天津海关网站6月24日刊登津机场关缉查违字〔2021〕0013号处罚决定书。

津机场关缉查违字〔2021〕0013号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天津乾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91120118MA07521Q53 张金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津机场关缉查/违字〔2021〕00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七条
   
2021年3月1日,当事人代理青岛美信服饰有限公司、青岛恒茂服饰有限公司、济南东进皮草有限公司、济南鼎硕服装有限公司、青岛佰嘉瑞服饰有限公司出口5票货物,提运单号为98833987413,申报品名为水貂皮大衣,经海关查验,实货与申报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
   
罚款2021年3月1日,当事人代理青岛美信服饰有限公司、青岛恒茂服饰有限公司、济南东进皮草有限公司、济南鼎硕服装有限公司、青岛佰嘉瑞服饰有限公司出口5票货物,提运单号为98833987413,申报品名为水貂皮大衣,经海关查验,实货与申报不符。73.2万
2021/6/22滨海机场海关11100000732797254U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深入推进 ...

  • 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网络 ...

  •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携手电梯行业企 ...

  •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王各村金实 ...

  •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港南沙四期码头实船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