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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 济南市天桥区创佳卫浴经营部被罚款15000元

2021-06-25 09:54: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4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水效标识执法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济南市天桥区创佳卫浴经营部。

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主要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济市监罚字〔2021〕0305号济南市天桥区创佳卫浴经营部92370105MA3F1YDX79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依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处罚款15000元。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370100MB286962352021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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