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6月1日,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二期)。
永济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二期)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永)应急罚【2021】综23号 | 永济市沃玛钢铸造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案 | 永济市沃玛钢铸造有限公司 | 91140881694276609J | 吴军 | 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及生产工艺不符合相关规定。 | 违反了《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三、四、六、七、八项的规定,依据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 已停产停业整顿。 | 永济市应急管理局;2021.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