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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拟吊销831户企业营业执照

2021-04-23 16:57: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青城市监告字〔2021〕17-1号)。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青城市监告字〔2021〕17-1号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青岛福恒耀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等831户企业(名单附后)涉嫌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对上述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上述企业经本局实地核查,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经营,通过邮政局向上述企业登记住所两次邮寄的《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均已退回;经取证,上述企业2018、2019连续两个年度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公示;2019年、2020年未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申报税务情况;2019年、2020年未向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社会保险。上述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已构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拟吊销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由于青岛威得斯工艺品有限公司等831户企业下落不明,特此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青岛福恒耀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等831户企业名单.xls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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