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20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晋中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件。2020年以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继续开展知识产权“铁拳”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26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向社会公开发布五起典型案件,其中涉及晋中市榆次区某经销部销售侵犯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晋中市榆次区某经销部销售侵犯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0年2月4日,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外埠监管部门通报的案源线索,前往晋中市榆次区某经销部进行核查,查实:当事人于2019年11月20日左右与山东诸城市龙城怡德文化礼品行取得联系,利用快递方式向该商行销售5个品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汾酒,货值金额3.096万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被查获侵权汾酒供货商资质、票据、合格证明等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本案当事人系一年内第二次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汾酒被办案单位查处。4月1日,办案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