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8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第二批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涉及湘西州龙山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
2020年7月16日,湘西州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冒用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生产销售臭豆腐生胚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经核查,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加工销售臭豆腐生胚200件,每件5袋,每袋400片,销售款48000元,违法所得840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2020年12月1日,湘西州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法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24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400元,共计罚没3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