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资阳市蜀康药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川药监行注〔2021〕8号
本机关于2021年3月17日受理资阳市蜀康药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1年3月22日起对拟注销资阳市蜀康药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资阳市蜀康药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AA0280358;注册地址: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建设北路261号;法定代表人:代水泉;企业负责人:代水泉;经营范围:第二类精神药品; 生化药品; 中药材; 中药饮片; 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 化学原料药; 抗生素原料药; 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