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辽宁省盘锦市消协2020年消费维权案例:大洼区消协调解会员卡剩余金额纠纷案

2021-03-18 14:16: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盘锦市消协发布2020年消费维权案例。“大洼区消协调解会员卡剩余金额纠纷”入选。

【案情介绍】

消费者宋女士在大洼区某足道养生会所花1万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但因工作原因,未常年居住盘锦,消费者记得自己仅消费了300多元。当她再次去消费时,该店的营业员称卡内只剩2000元,消费者要求其商家提供消费明细,而商家解释说店内电脑升级,无法打印明细。消费者于2020年11月份向区消协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大洼区消协工作人员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要求该店提供消费凭证存根和消费流水帐等证据,该店无法提供。消协工作人员当场指出,消费者具有未消费剩余款的所有权,经营者有义务出具消费者的消费明细及准确账目。经现场普法宣传,商家为消费者卡内重新充值9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宣传行为:(八)夸大或者隐瞒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本案中经营者有义务出具明确收费明细,证明其收取费用的合理性。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第四十八期 陈聚宝:提高生活品质, ...

  • “3·15我和消费者在一起” 蒙牛 ...

  •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消费者权 ...

  • 泉州市祥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强企 ...

  • 河南省洛阳市国有企业中信重工 全球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