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长沙县有2批次桶装饮用水不合格,分别是:
位于长沙县黄花镇黄谷路社区黄花商贸城2栋9号的长沙县黄花镇久顺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县黄花镇久顺桶装水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桶装饮用水。经调查,长沙县黄花镇久顺桶装水经营部购进不合格批次桶装饮用水50桶,共计900公斤,货值300元,已全部销售。当事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开展召回。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等有关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不知道购进的桶装饮用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另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给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家(浏阳市大围之珠饮用水厂)所在地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位于长沙县黄花镇黄谷路社区黄花商贸城2栋9号的长沙县黄花镇久顺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高山泉天然山泉水抽检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县黄花镇久顺桶装水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高山泉天然山泉水。经调查,长沙县黄花镇久顺桶装水经营部购进不合格批次桶装饮用水80桶,共计1440公斤,货值480元,已全部销售。当事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开展召回。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等有关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不知道购进的桶装饮用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另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给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家(湖南九圣仙水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