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合肥力泊蓄电池有限公司。
合肥力泊蓄电池有限公司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高性能启动用铅酸蓄电池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0〕64号
当事人:合肥力泊蓄电池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2MA2T6W1N15(1-1)主要违法事实:经营的高性能启动用铅酸蓄电池,经检验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84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