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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对4家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2020-11-18 23:16:13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000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6期)》(以下简称《通告》),涉及我市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无锡市江阴市城区新万益食品商行销售的上品雪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36期)涉及无锡市江阴市城区新万益食品商行销售的上品雪菜(生产日期:2020-05-26),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2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无锡市江阴市城区新万益食品商行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无锡市江阴市城区新万益食品商行共购进该批次食品15箱(112.5公斤),现已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发出召回通知,目前暂无食品退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经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从东台市七七香蔬菜专业合作社购进,不合格原因是原料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3.75元,罚款3000元。

二、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李杨杨食品店销售的血糯米雪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36期)涉及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李杨杨食品店销售的血糯米雪糕(规格:72克/袋;生产日期:2020-06-19),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2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李杨杨食品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李杨杨食品店共购进该批次食品125袋(9公斤),现已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发出召回通知,目前暂无食品退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经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批次产品是从宜兴市和桥镇品佳烟酒商行购进,不合格原因是在生产企业。但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没收不合格血糯米雪糕两袋,没收违法所得77.52元,罚款50000元。

三、无锡市南长区家特福食品超市销售的甜面酱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36期)涉及无锡市南长区家特福食品超市销售的甜面酱(规格:500克/瓶;生产日期:2020-05-10),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2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无锡市南长区家特福食品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无锡市南长区家特福食品超市共购进12瓶(12公斤),现已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发出召回通知,目前暂无食品退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经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批次产品是从无锡市北塘区凯模食品商行购进,不合格原因是生产企业的问题,经营者履行了食品的进货查验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四、无锡市锡山区鸿顺炒货加工场生产的古法南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36期)涉及无锡市锡山区鸿顺炒货加工场生产的古法南瓜子(规格型号:260g/盒;生产日期:2020-05-04)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2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无锡市锡山区鸿顺炒货加工场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无锡市锡山区鸿顺炒货加工场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00盒(26公斤),现库存16盒(4.16公斤)。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发出召回通知,目前暂无食品退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产品的合格的出厂检验报告,经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委托检验该批次食品显示合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当事人违法行为不存在,予以销案。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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