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嘉处〔2020〕142020000813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好药师建国药店涉嫌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好药师建国药店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58059529XQ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陆刚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0年8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至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礼路263号的上海好药师建国药店现场GSP检查时查见主要缺陷2项、一般缺陷6项。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警告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没款交至本市各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其中,逾期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