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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检出不合格 广州一家企业被罚

2020-10-22 23:07: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涉及广州市健桥惠泽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海龙(批号:181201)经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铁皮石斛(批号:180901)经检验浸出物项不符合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作出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健桥惠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4050606967H

法定代表人

刘鹤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药罚〔2020〕2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海龙(批号:181201)经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铁皮石斛(批号:180901)经检验浸出物项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

《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假劣药;处以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72839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62254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5

处罚有效期

2021/10/14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

行政处罚决定书-健桥惠泽.pdf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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