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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上退票12天后要不到发票,男子腾出时间打官司!结果⋯⋯

2020-08-24 23:43:19 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

退火车票要收退票费

但你知道吗

退票费发票超过10天就不能再领取了

最近

这一规定因为一位消费者的起诉

促成了改变

1

退票12天后去领发票没领到

消费者起诉中铁北京局

谭先生是湖北恩施人,在北京定居工作多年。2018年11月2日,谭先生通过12306客户端购买了11月6日的火车票,由北京南站出发,前往苏州出差,票价为590元。后因行程变更,在出发前一天,他通过手机线上办理了退票,实际退回531元,扣除59元作为退票手续费。

2018年11月17日,因向单位报销需要,谭先生前往北京南站退票窗口,要求领取因退票产生的退票费发票。办理人员查询没有发票可领取,并告诉他只有在办理退票后10日以内才能领取,超过10日便不能再领。

由于没有在退票页面看到相关提示,谭先生觉得这个规定不合理。他找到值班站长窗口,核实是否有此规定,并请求其协助办理领取退票费发票,遭到值班站长拒绝。“后来我打了12306投诉,工作人员也说超过10日期限提供不了发票。”谭先生认为,在已经收取退票费的情况下,铁路部门具有提供发票的法定义务,必须在退票后10日内领取的规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2019年4月25日,谭先生腾出时间,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铁路部门内部规定违反税法的强制性规定,且该规定未尽到告知义务,也没能从消费者的现实情况出发,导致原告支付了退票费用而不能从被告处领取退票费发票,违反了法律规定,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起诉中铁北京局。

2

铁路部门称已经明确告知

试行将期限延长至60天

谭先生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提供59元的退票费发票,被告就此事给他造成的困扰向他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被告中铁北京局辩称:1. 铁路部门在12306网站中明确告知退票后10天内应当办理并领取退费发票。12036手机版、电脑版及退票过程中均会提示用户在10天内领取发票;2. 公司没有违反税法的强制性规定,设定期限是为了更加高效的提供服务,不过多占用计算机存储;本案系合同纠纷,赔礼道歉不是合同纠纷的责任承担方式。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谭先生表示,退票10天内领取发票的规定,他当时没有看到,得知有规定后,仔细查找才发现,并不醒目。而且,本身该规定就不合理,扣了退票费应当无条件开具退票发票。

中铁北京局解释说,之所以规定10天的期限,系基于减少计算机存储量的考虑,计算机存储有限,如果大量的退票凭证信息存储于电脑中的话,将不堪重负。不过,目前该局也在试行将期限延长至60天。

3

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出具发票

谭先生一年后拿到退票发票

法院认为,谭先生与中铁北京局因购买火车票而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12306网站中有关领取退票费报销凭证要求的规定,属于中铁北京局单方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该条款能否导致购买者未在一定期间内申请即丧失凭证领取权利的法律后果,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法院认为,经营者不能通过格式条款免除或减轻该项兼具公私法性质的义务,中铁北京局的规定并不能导致购票人未在该日期内提出申请即丧失退票凭证获取权的结果。

判决书显示,诉讼过程中,2019年12月26日,中铁北京局通过法院将涉案退票的发票送达给了谭先生。此时,距谭先生退票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因谭先生这一诉讼请求得到满足,法院不再另行判令被告提供涉案发票。因赔礼道歉系精神利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式,非合同责任的责任承担方式,而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故法院对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的罗小雨律师认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虽然驳回了谭先生的诉求,但是在说理部分基于税收管理的要求,对铁路部门应当出具票据的理由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对于铁路部门的该规定进行否定性的评价,充分体现了司法裁判的价值指导作用,值得称赞。

“我完全接受判决结果。”拿到判决书后,谭先生说,法院判决直指铁路局的格式条款不合法,看似驳回了自己的请求,但实则他已经胜诉。更让他感到欣慰的是,中铁北京局也在试行将领取退票发票期限延长至60天,未来“10日以内必须领取退票费发票”的规定有望得到改正。而这,也正是他的初心。

来源/综合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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