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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0-07-01 22:46: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3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信息显示,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朵纷彩染发膏(生产批号:GYA2019052001,规格100ml/盒)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未检出批件标识的染发剂:1-萘酚、4-氨基间甲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8406333530XN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黎思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妆罚〔2020〕2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蓝朵纷彩染发膏(生产批号:GYA2019052001,规格100ml/盒)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未检出批件标识的染发剂:1-萘酚、4-氨基间甲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罚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022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449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0/6/18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00694124X3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docx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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