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3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信息显示,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朵纷彩染发膏(生产批号:GYA2019052001,规格100ml/盒)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未检出批件标识的染发剂:1-萘酚、4-氨基间甲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8406333530XN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黎思艳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妆罚〔2020〕20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的蓝朵纷彩染发膏(生产批号:GYA2019052001,规格100ml/盒)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未检出批件标识的染发剂:1-萘酚、4-氨基间甲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2.0227.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4495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6/18 |
处罚有效期 | |
公示截止期 |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00694124X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