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29日,杭州海关网站发布台州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台关缉违字〔2020〕0002号]。
杭台关缉违字〔2020〕0002号
当事人浙江鸿源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725242592Y)成立于2000年11月2日,现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惠海路66号,法定代表人张冬生。公司主要经营金属材料技术研发、销售,铜棒铸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联系电话:0576-87453222。
2019年7月至8月,当事人在C29538150034手册项下进口三票进料加工货物时,向北仑海关提交了编号为SEPAX2019005000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该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载明的贸易方式一栏为“一般贸易”。当事人进口上述三票货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7月25日,当事人向北仑海关申报进口商品名称为“2号紫铜”的货物共计24637千克,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号为310420191049933266,商品编号为7404000090,启运地美国,商品总价128432.68美元,对应《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废物进口登记表里的第五次进口情况。
2、2019年7月25日,当事人向北仑海关申报进口商品名称为“2号紫铜”的货物共计48920千克,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号为310420191049933271,商品编号为7404000090,启运地美国,商品总价270185.17美元,对应《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废物进口登记表里的第六次进口情况。
3、2019年8月8日,当事人向北仑海关申报进口商品名称为“2号紫铜”的货物共计24246千克,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号为310420191049928981,商品编号为7404000090,启运地美国,商品总价120211.67美元,对应《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废物进口登记表里的第八次进口情况。
经计核,上述3票加工贸易货物完税价格共计3584299.63元人民币,涉及税款1478523.60元人民币,货物价值为5062823.23元人民币。
以上事实有编号为SEPAX2019005000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进口报关单证、加工贸易通关手册及台账、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报关单证和发货清单、海关计核证明书、情况说明、郑子清查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当事人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铜废碎料时使用一般贸易《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所列之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 26 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