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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0-06-17 20:35:15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广播电视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案

天津广播电视台

12120000300376800G


王奕

津市监和罚〔20194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以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14000元罚款,上缴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主动履行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110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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