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了1起价格违法案件并公布。
9月1日,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在清泉镇平某超市购买某珍珠米,该米标价为105元/袋,市民付款时超市要求市民每袋米多付10元。
经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共购进该珍珠米200袋,2022年9月1日上午标价为105元/袋,共计销售32袋,其中27袋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实际销售价格为115元/袋,每袋加价10元,共计多收270元。
该超市销售的珍珠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的价款给消费者,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来源:成都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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