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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弘奇永和食品因经营三款不合格食品被罚5万元

2022-08-18 17:58: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弘奇永和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合格豆浆粉,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2〕152022000865号)显示,上海弘奇永和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生产的原味燕麦粉(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6日,规格600g/袋)菌落总数,甜豆浆粉(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7日,规格350g/袋)菌落总数、霉菌项目及无添加蔗糖豆浆粉(生产日期2021年 12月10日,规格 350g/袋)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符合 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的要求,经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结论都为不合格。

经查,上海弘奇永和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向第三方生产公司购进的上述原味燕麦粉、甜豆浆粉、无添加蔗糖豆浆粉已全部销售给总经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上海弘奇永和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 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并经综合考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799.71元,罚款50000元。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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