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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通报一批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含北京韩时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北京好伦哥餐饮有限公司大兴分店、北京与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星西路店等

2022-08-15 16:00:40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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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通报一批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含北京韩时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北京好伦哥餐饮有限公司大兴分店、北京与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星西路店等

1、北京韩时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你(单位)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2、北京好伦哥餐饮有限公司大兴分店,你(单位)后厨冷食专间内设有电磁炉,用于对“蕨根粉”进行热煮加工;清洗消毒专间内地面有较多积水及残渣,且水池排水管未接入下水管道内,直接向排水沟排水,有未清洗的餐具直接叠放于地面,有清洗后的餐具直接放于台面,未进行任何遮蔽措施;进货台账记录项目不全,无供货单位信息,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四)、(五)项、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3、北京峰味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未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4、北京与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星西路店,你(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未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五)项、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5、北京川宇餐饮有限公司,你(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6、北京白晶玉餐饮中心,你(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7、北京亿红餐饮服务中心,你(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8、北京亿丰有渔餐饮有限公司,你(单位)在凉菜间处理半成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9、北京恒阳伟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未有效做到三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10、对以下餐饮领域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的单位进行责令改正:

北京时光家园餐饮服务中心

北京运长来餐饮服务中心

北京赛诺达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盛景远腾餐饮管理中心

北京耐思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桐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采育万事达旺餐饮管理中心

北京荣鼎浩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蓝鲸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董家骨头庄有限公司九店

北京福正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荣耀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兴第一餐饮分公司

北京星翼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三友聚合餐饮有限公司大兴分公司

北京一块儿赚钱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洋洋自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拾亿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百二十四西饼店

北京三益利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华堡之家食品有限公司大兴分公司

北京徐安玉商贸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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