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用豆芽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治理食用豆芽加工生产源头不明、抽检不合格率高等问题,近日,甘肃省礼县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食用豆芽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指南》。
准入管理
《指南》规定,食用豆芽生产经营必须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资质,生产过程、场所、工艺布局、设施设备、产品标准等要符合《甘肃省食用豆芽工业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要求。
销售环节的规定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食用豆芽销售场所和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自2022年8月1日起,对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进货票据和未经包装标识的豆芽一律停止上市销售。食用豆芽销售者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如实公布豆芽名称、食用豆芽生产许可资质、批发者名称以及检验检测等信息。
监管执法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销售豆芽的日常抽样检测力度,集中开展食用豆芽安全抽样检测。持续强化对食用豆芽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查获证生产加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工业化工艺流程进行规范化生产,是否使用发霉变质原料、不洁水源、滥用食品添加剂、植物生长剂、农药化肥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豆芽等问题,坚决打击在豆芽生长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6-芒基腺漂吟、4-氯苯氧乙酸钠和赤霉素等植物生长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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