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罗铭铭)长冶南阳御龙府项目涉嫌虚假宣传被多次举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后,于7月12日对其处以75万元罚款。
截图来源 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10月,长冶南阳御龙府项目首次开盘,正值成都限购政策来袭,因其不限购、不限贷和地理位置较优,销售十分火爆,3000多套房屋一售而空。不过,业主在春节后收房时发现房屋内没有烟道,而是办公楼性质的产品。
2021年2月26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业主举报,反映成都长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销售位于高新区梓州大道4333号的“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其售楼部的灯箱广告、户型效果示意图、官方网站宣传资料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遂派人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于2021年3月1日立案进一步展开调查。
4个多月后,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书称:“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房地产项目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而非用于“居家”“生活”的住宅用地。当事人在售楼部的灯箱广告上显示“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世纪星居家就是逛公园、生活就是度假、约200米中轴双中庭景观带为业主乐享美好生活景致”的宣传内容,以及在对外用于宣传的户型效果示意图DM单上,按照人们居家生活需求进行户型设计,标示了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等功能,与此同时,在印制并对外用于宣传的户型效果示意图DM单上,标示有炉具图案,未标明可以使用何种能源,有悖于该房屋不能使用管道燃气这一事实;同时,当事人在户型效果示意图DM单上按照人们居家生活需求进行了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等功能划分标示和套型设计,显示具备居家生活功能。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因此,当事人的广告行为误导了广告受众。
最终,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成都长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罚款15万元,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罚款60万元,共计罚款75万元。
至于该楼盘前期近千名购房者的维权诉求,如何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尚不得而知。中国质量新闻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