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李子牧)6月15日,赣州“两个办法”修订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修订内容明确:公积金使用次数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为认定标准,公积金提取不再计入使用次数且不受使用次数限制;2011年4月20日之后,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70%下调为50%。
“两个办法”涉及政策调整的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重新确定了公积金使用次数认定标准;二是确定了计算公积金使用次数的时间点;三是明确了时间点之后区分首次和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界定;四是增加了不得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形;五是增加了低保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六是调整了购房首付款比例;七是调整了贷款保证金交存比例。
另外,该办法还上调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修改了贷款计算公式;增设了第三方担保机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网上办理的要求;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一些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如设定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作抵押物等。
据了解,发布会上还对近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十三五”期间,全市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248.36亿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409.22亿元,缴存余额222.15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77.06万笔,金额141.95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16.77万笔,金额187.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