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罚决字〔2023〕38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郑涛〔时任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三、王苗〔时任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兼呼叫中心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提供虚假投诉数据报告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 二、对郑涛警告并罚款2万元 三、对王苗警告并罚款1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